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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伞行动

近年来,我院积极打造 “绿伞行动”省级未检品牌项目。现就我院今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及“绿伞行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综合防治工程”未检品牌创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绿伞行动”品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丰富品牌内涵。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绿伞行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以“扫黑除恶进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开展了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2018年度,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绿伞行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单独及联合团县委共计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法制教育讲座14余场,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中小学生达16000余人。

二是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团县委、县妇联等共计60余人及灵璧县第五中学五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应邀参与人员参观了该院检务工作区、未成年人办案区等区域。对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保障和护航未成年人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公信力。

三是根据最高检关于各级院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文件规定,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灵璧县第一中学、灵璧县第六初级中学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灵璧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国家宪法日专题宪法宣讲活动。通过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实现向全县中小学普及相应的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促使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法治宣传,加强思想预防。为提升法制宣传效果,该院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新途径。在法制宣传工作中,该院长期坚持“法律六进”,除采用图片展、法制教育讲座、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外,还结合有纪念意义的节日,利用进社区、参观烈士陵园、播放教育影片等系列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搭建六个平台,形成宣传合力,拓宽宣传广度。近年来共放映法制电影4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二)充分利用庭审,强化以案释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庭时,公诉人结合社会调查掌握的资料以及案件情况,在发表公诉词时,除指控其犯罪,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帮助其回顾成长历程,分析其犯罪原因,告知其所犯罪行给亲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向合议庭提出量刑建议,促使其知罪、认罪、悔罪。

(三)多措并举,致力关爱帮扶。

一是开通绿伞热线。该院主动与团县委、电信等部门协调,设立了“绿伞12355热线”电话,24小时为留守儿童、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心理和法律咨询。

二是开展心理疏导帮扶。设立心理疏导室,把心理疏导室打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灵氧吧”。聘请专兼职心理专家对相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自护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消除其心理障碍。

三是创建心理支持“六步”工作法。该院积极开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心理支持工作,由被动地接受咨询转为主动地提供心理咨询支持。探索出一条解决当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促进涉案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新途径,创建了心理支持“六步”工作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一“审”即细心审查;二“察”即用心观察;三“听”即真心聆听;四“评”即公心评估;五“疏”即耐心疏导;六“矫”即热心矫正。这一工作法得到省检院认可,并在全省检察系统中推广实施。

四是设立观护教育基地。该院与灵璧中等职业学校、依璐制衣公司等单位合作,建立灵璧县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在促进平等保护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观护教育工作中,通过完善入驻对象保障、观护风险评估等十项制度,规范基地运作;通过创新个性观护机制、律师参与观护机制、技能培训与帮教考察相结合的观护机制,增强观护实效。我院观护基地的成立,使对未成年人爱心救助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四)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创新社会管理。该院立足办案,又不局限于就案办案。通过办案发现社会管理问题,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近年来,共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相关单位均积极整改并及时回函;2017年,在办理未成年人张某某等涉嫌聚众斗殴一案时,我们发现张某某本来品学兼优,后因痴迷上网,无心学习,不得不辍学在家。经调查发现,部分网吧为获取利益,在营业中存在着规避法规等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优化网络环境,预防和控制因上网诱发新的犯罪,我们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绿伞行动”被评选为省级品牌以来,先后获得县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14—2015年度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9月1日,团中央志工部副部长王明学来该院视察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7年11月,我院“绿伞行动”青年检察官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被团省委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光荣称号,这是安徽省检察系统中唯一一家受表彰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安徽电视台法制频道对我院未检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我院“绿伞行动”青年检察官志愿者法律服务项目在安徽省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共青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到该院考察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均对该院的未检工作“绿伞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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